搬家新闻news
市场搬家了,商户进场费也没有了
作者:#000000 来源:www.nyczs.com 日期:2012/10/20 7:29:50
昨日,通州区西海子商场商户反映,商场搬入新址,许诺将商户进驻老商场时交纳的2000元进场费交还,但有必要是存根上有记载的商户才可收取。因为有些商户开始是从另外商户处暗里采办的货摊,与老商户失掉联络而无法领回退款。商场管理方称,只能依照存根记载交还费用。
“现已4年了,早和他们失掉联络了,可钱确实是我交的呀。”商户孙女士称,2008年9月,西海子商场从露天搬到室内,建立标准货摊后,商户需求交纳进场费,每个货摊2000元。孙女士从老商户李先生和吴先生手中买下两个货摊,并拿着写有两人姓名及基本信息的“货摊抵票”到商场管理办公室交纳4000元进场费及押金。
本年10月,商场因搬家许诺将进场费、押金交还商户,但条件是需“货摊抵票”上商户自己带着身份证亲身收取。“押金收据上是我的姓名,现已退了。可进场费写着他俩的姓名,我领不了。”孙女士说。
另一位商户张女士称,2009年6月份,她在已有一个货摊的状况下,又从商户杨女士手中买下一个货摊,在与杨女士买卖时,两边清晰5500元的里边富含进场费及押金。“我说处理过户,但她说过不过户都相同,让我结壮卖我的菜”。不料,近来商场因搬家退费,张女士只领回了自己原有货摊的进场费及两个货摊的押金,而从杨女士手中买下货摊的进场费,却因未过户又无法联络到杨女士而无处领回。张女士称 “商场里许多商贩都存在这种状况”。
随后,记者找到西海子商场管理负责人李主任称,2008年9月商场搬家之初,过户规则尚不完善,也存在极少数商户拿着他人的“货摊抵票”在不处理过户手续状况下,可交纳押金等费用且收据上写有交款人姓名而非“货摊抵票”商户的姓名,这种状况商户可以领回押金,进场费也可以在与上级领导洽谈后酌情交还。但李主任也表明,次序完善后,只需没处理过户,押金等收据上交款人的姓名必定与“货摊抵票”商户姓名一致。
李主任称,当前无法领到进场费的商户约占10%,但为包管退款次序,只能依照存根记载,由“货摊抵票”上的商户自己带着关联证件亲身收取,除非因特殊状况可由直系亲属代领。“否则商户把钱领走了, 老商户又来要钱,次序就乱了。钱将一向保存着,直到存根商户自己来收取”。